今天是: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
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 首页 | 工程简介 | 机构设置 | 基建动态 | 党员教育 | 建筑技术 | 政策法规 | 山大首页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机构设置>>正文
基建部工程技术办公室
2012-02-23 00:00  

科室    
职务    
姓名    
办公地点    
办公电话    
基建部工程技术办公室    
副主任    
许 岩
明德楼c座606室    
88369368
副主任    
李长峰
明德楼c座608室    
88369597
项目主管    
马依军
明德楼c座606室    
88369368    
岗位职责

  1、  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及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遵守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条例和规定。
  2、  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、开评标及对总承包商及其所使用的配属队伍、分包队伍的技术资格审查工作。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,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并提出反馈意见。
  3、 负责室外工程、专业工程的招标、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。     
  4、 参与工程监理的资格考查、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工作,并监督监理合同的执行。
  5、 负责办理劳保、质量监督、标志牌、施工用水、新型材料、散水泥押金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。
  6、 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、技术交底工作,并做好记录。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,并报部有关领导审批。
  7、 负责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,包括“三通一平”工作,施工用水、用电,暖气安装改造和现场垃圾清理以及合同、协议的签订工作。
  8、负责审定承包商报送的设备、材料采购计划,参与工程设备、材料的前期考察及招投标工作;协助相关科室,做好甲供材料、设备价款的支付和出库管理工作。严把工程材料、设备的质量关,杜绝不合格材料、设备用于工程建设。
  9、负责落实施工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,协调设计方、承包方、监理方、材料供应方的关系,认真检查工程质量,准确反映现场情况,及时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,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、进度与投资。
  10、负责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,及时办理签字手续。
  11、负责监督指导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、操作规程及
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等组织施工,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,确保工程合格率百分之百,争创精品工程。
  12、负责监督考核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。审查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资料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。
  13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、交付使用、保修期内维修及回访工作。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,并及时归档保存。
  14、负责组织审定基建部各项工程技术管理规定,负责专家技术论证会、工程报告会及专业技术培训活动的组织,以及专业技术图书资料的订购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。
  15、配合其他科室工作,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基建部工程技术办公室2012-02-23
上一条:基建部规划设计办公室
下一条:基建部材料与合同管理办公室
关闭窗口
 
版权所有:山东大学基建部  联系电话:0531—88369691